花溪区工商联(总商会)召开第八届四次常委会

6月13日,花溪区工商联(总商会)召开第八届四次常委会。区工商联主席敖灵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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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研究审议了《花溪区工商联(总商会)企业家副主席(副会长)轮值工作制度(试行)》、《花溪区工商联(总商会)企业家副主席(副会长)、常委、执委履职制度》、《花溪区工商联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;研究讨论了《花溪区涉企重大事项政商沟通及问题解决机制(征求意见稿)》。对花溪区“万企兴万村”、民营经济发展、营商环境、招商引资工作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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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指出,要加强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,充分发挥企业家副主席(副会长)的优势和独特作用,加深对工商联工作的认同感、归属感和责任感,凝聚工商联领导班子团结奋进的活力,真正让民营企业家站前台、当主角、显担当,促进新时代“两个健康”高质量发展。要切实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,聚焦民营企业发展痛点难点,做好民营企业“娘家人”,畅通政企沟通协商渠道,做好联系跟踪服务,助力创优营商环境,引导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。要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,引导民营企业家主动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勇于承担社会责任,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和“万企兴万村”行动,在服务群众、造福社会中体现担当,展现风采。